科学技术处 省局共建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职能


科学技术处下设计划管理科、成果信息科、科技合作科、大学科技园管理科。省局共建办公室,下设军工保密科、军工质量科。


科学技术处主要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学术交流、校内外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应政策措施的制订和实施,推动科技创新。

2.负责理工类学院(单位)科研工作的指导、管理与服务,组织学院、教师积极承担国家、地方科技任务,多渠道争取科技经费。

3.负责组织和督促科技计划的实施,协调各单位间课题协作,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项目综合管理。

4.负责开展横向科技协作,技术合同、协议条款的审核、签订及合同监督执行等工作。

5.负责科技类标志性成果培育工作,组织遴选推荐各级各类科技奖励,组织科技成果评价。

6.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服务工作,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运营管理及服务工作。

8.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校政校企研究机构等科研平台的指导及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科技统计和科技年报的编报,以及科技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1.负责做好学校科技学术交流工作和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局共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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