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行为,提升登记质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相关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建立软件版权登记申请诚信制度,引入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规范代理服务行为,引导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启用新版登记申请表,停用旧版相关材料
自2026年3月15日起,正式启用优化更新后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旧版申请表即日起废止,使用旧版申请表提交的登记申请,中心将不予受理。

二、严格申请表填写与签署要求
1、申请表签章栏中“经办人” 指申请人(机构)指定办理本次登记申请的经办人,非代理机构联系人,经办人须本人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2、申请表相关必填手写内容须由经办人使用黑色中性笔亲笔书写,严禁打印、代签、涂改,上述违规操作将导致申请材料无效。
3、申请人须手抄写登记相关声明内容,确认软件为独立开发、未使用 AI 开发编写代码/ 撰写文档/ 生成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真实、软件功能合规,承诺对信息失实、欺骗行为承担列入版权登记失信名单、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及相应法律责任。

三、规范申请材料内容,明确撰写要求
申请材料须保证真实、规范、完整,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相关内容需与软件实际情况高度相符,按新规撰写相应说明内容,字数控制在500-1300字,严禁提交模板化、AI批量炮制的申请材料。

四、明确非正常登记申请情形,从严审核
针对以下非正常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行为,中心将从严开展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通过:
1、批量申请:同一申请人短时间内集中申报大量软著,领域跨度极大,脱离企业正常研发逻辑;
2、虚研逐利:软著技术与企业经营业务逻辑不符,申请仅为满足资质申报、补贴获取等功利性需求,未体现真实研发成果保护初衷;
3、弄虚作假:申请材料抄袭造假、内容与软件实际功能脱节,或存在重复申报情形,无法佐证真实创新与使用过程;
4、材料失范:提交 AI 生成的模板化申报材料,严重扰乱正常审核秩序。
五、建立诚信惩戒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在登记申请过程中,存在失信、造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将被列入版权登记失信名单,相关信息纳入个人/企业征信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