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办理流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提交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需要在专利申请受理后进行声明;如专利申请已受理尚未授权,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集中补充提交声明。
各位科研人员填写《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cggl@sdut.edu.cn,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鸿远楼)。
科学技术处按照信息进行声明办理,具体系统办理如下:
1.登陆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
2.点击左下角的【财政资助登记】
3.填写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后,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后,点击【提申请】即可。若在提交时不成功,可能是网络问题,可以换浏览器再提交试试。
专利信息 | 资助信息 | 人员信息 | ||||||||
序号 | 申请号/专利号 | 发明创造名称 | 申请人/专利权人 | 发明人信息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2022106636960 | 马铃薯xxxx | 山东理工大学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基于摆抖分层-气力xxx | |||||
2 | ||||||||||
3 |
注意:项目范围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专项接续项目、面向2035的重大项目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科研项目,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