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基金委《关于调整博士后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相关资助政策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人才资助政策调整方案》业经2023年7月4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方案要求,自2023年7月4日起,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士后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对于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且变更后单位可以支撑保障其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允许其变更依托单位。请各依托单位照此执行。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