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基金委《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各学院、单位:

近日,基金委下发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芬兰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082.htm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根据文件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芬方申报截至时间为9月20日16时15分(芬兰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请各科研人员提交线上申请书后联系科技处提交国家基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人:张传滨

联系电话:2781918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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