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及时掌握了解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项目按期完成任务目标,根据《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截至2021年5月底前在研的所有重大工程项目。
二、组织方式
年度绩效评价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2021年始,年度绩效评价依托科技去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实施。
三、评价内容
2018年、2019年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侧重于项目评价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2020年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侧重于评价资金到位情况、工作安排、实施机制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调查表,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5月28日前)
2.主管部门开展绩效核查,逐一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意见,按优秀、良好、限期整改确定绩效评价结论。省科技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实地考察部分项目,独立作出评价意见。(6月19日前)
联系人: 张文飞 田忠强
联系电话:2781918(71918) 2782131(82131)
科学技术处
2021年5月12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