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根据要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 2020 年度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为做好该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范围及方式
预算项目评价的范围为2019年度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19年我校确定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见2019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明细表(附表1)。
二、组织实施
计划财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绩效评价工作。科技处负责科技项目的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有关资料填写,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报财务处。
三、自评指标及等次
绩效自评要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量化打分,绩效自评满分100 分。自评指标的权重根据项目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 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除“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值不得改变外,其他指标权重可根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适当调整,但分值加总后应等于 100 分。二级、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项目绩效自评总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含)—90分的为“良”,60分(含)—80分的为“中”,低于60分的为“差”。对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自评分值虚高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对资金执行率低于60%、项目实际绩效与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无法作为自评指标的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不得为“优”。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自评评分有充分依据和材料支撑,对自评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4月22日-4月27日)
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召开绩效评价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二)项目自评(4月27日-5月8日)
各项目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实际绩效情况进行打分,填写《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对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于5月8日11点前,请将项目的《省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报科技处计划科,同时将电子版(负责人姓名+XX项目绩效自评命名形式)发送到kjcjh@sdut.edu.cn。
科技处根据报送的材料对全校科技项目自评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自评结果汇总报财务处。
联系人: 科技处:盛桂华 2781918; 王雪洁 2785950
财务处:张倩茹 2780015
附件:附件.rar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