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发〔2017〕1),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要求简要整理如下。
一、验收结题时间
省高校科技项目应在合同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验收结题。
二、验收结题形式
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结题、通讯验收、会议验收形式。
(一)结题流程
2018(含)之前项目(基础类)和2019(含)之后项目(一般项目)采用结题形式,结题流程和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直接填写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每份后面都需要附项目合同书,相关项目成果的证明材料:论文的首页和资助标注页、专利、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无需提交验收申请),结题专家不少于 3 人。每位专家(含组长)填写一份函评专家意见表并签字,专家意见表汇总给专家组组长后,形成结题报告中专家组意见,组长签字。
所有结题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报教育厅审批,获批后,项目正式结题。
(二)验收流程
2018(含)之前项目(应用类)采用通讯验收或会议验收方式,2019(含)之后项目(重点项目)采用会议验收方式,验收流程和要求如下。
(1)填写验收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验收报告1份(附项目合同书,相关项目成果的证明材料:论文的首页和资助标注页、专利、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简装;财务结算表一式3份,一份放验收报告,另外2份留存备用)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报教育厅审批,批准后,进行通讯验收或由教育厅组织举行验收会议。
(2)通讯验收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每位专家(含组长)填写一份函评专家意见表并签字,专家意见表汇总给专家组组长后,形成验收报告中专家组意见,组长签字;会议验收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重点项目会议验收专家不少于7人,形成验收报告中专家组意见,组长签字。
(3)验收完成后,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三份,胶装)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报教育厅审批,获批后,项目正式结题验收。
相关模版(验收申请表、验收报告、结题报告、函评专家意见表)见附件。
项目成果标注等要求,请查阅鲁教科发〔2017〕1 号(附件)。
结题/验收专家:应由相关领域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同一单位最多2人,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的人员不得担任结题/验收专家。
附件:附件 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 相关文件及表格 2020-09-25.rar
科学技术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