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前期已经通过系统发送催办邮件,仍有部分项目尚未提交年度报告,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 1月14日14:00时前完成年度报告提交,以便科技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审核并确认。
附件:国基2019年度报告 应提交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