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用印流程、让科研人员少跑腿,山东理工大学公章(即行政章)用印申请流程启动了网上办理(OA)。与科研相关的用印需与科技处联系,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并发起网上申请,提交资料到OA,报分管科技处校领导审批。
一、科研业务用印(公章)申请方式
二、科研业务合同章申请方式
合同专用章不走网上审批流程,合同用印流程请参考科技处网站办事事务-服务指南栏“技术合同(横向)签订工作流程”。2019年发布的项目管理办法,简化了合同签订流程,100万以下的合同由科技处和法律事务室审核即可,我校目前合同额多数为100万元以下,老师们携带合同送审表(需学院院长或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来科技处办理即可;100万以上的合同由科技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所以合同用印不走网上审批流程。为了节约时间,老师可以先把合同电子稿发给科技处开发科审核,审核无误后再打印,来科技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两点核心注意事项:
1、与科研相关的公章(行政章)线下及网上用印申请,均需由科技处提出,
老师不要提交给学院领导审批,学院领导也不要审批;
2、合同章不走网上审批,携带山东理工大学合同送审表(下载地址https://research.sdut.edu.cn/zlxz/list2.htm)(需学院院长或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直接到科技处办理,为节约时间,可先审核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