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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处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者:刁培松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537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本部门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科技处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以密切党群、干群、师生关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目标,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依法获取科技信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2015-2016学年度,按照学校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信息公开情况。

       科技处信息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便民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按照《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要求,对《科技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事项信息,并逐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对不予公开信息不进行公开。在2015-2016学年度通过校办公系统、校园网科技处网站、QQ群等形式按照科技处信息公开范围,对科研项目和成果的申报评选,科研奖励申报、推荐及获奖情况,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会情况,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今后科技处将积极利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多渠道征求听取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科技处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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