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5〕121号,附件1),对经费分配、项目结题等问题作如下说明:
1、纵横向项目经费到校后,项目负责人从计划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网站下载填写《纵向项目到款经费预算表》(附件2)或《横向项目到款经费预算表》(附件3)发送科技处或社科处。其中,纵向项目历次到款各预算栏目总和必须与项目任务书(合同)预算表的相应栏目内经费预算一致,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禁止调增。
3、科技处或社科处对纵、横向项目到款经费预算表审核后,分配经费并制定《纵横向项目到款经费分配表》,报计划财务处。
4、计划财务处按照经费预算表和分配表,对纵向项目建立项目账户,对横向项目建立项目账户和横向项目绩效账户。如果上述账户已建立,则直接向有关账户分配经费。
5、纵向项目结题后,如任务下达部门无特殊要求,剩余经费由科技处或社科处统一报计划财务处,将其转入科研发展基金账户,撤销原项目账户。根据国家基金委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单独另设账户(撤销原课题账户),按照国家基金委的要求跟踪两年,两年后仍有剩余经费的,国家基金委将对其收回。
6、横向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在2周内填写《横向项目结题经费转账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送科技处或社科处。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将项目账户剩余经费分别转入横向项目绩效和科研发展基金账户,原项目账户撤销。
7、横向项目结题后的项目到款,只需填写《横向项目结题经费转账申请表》,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将项目到款分别转入横向项目绩效和科研发展基金账户。
8、横向项目绩效账户的资金,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文件规定支出。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
2.纵向项目到款经费预算表
3. 横向项目到款经费预算表
4.横向项目结题经费转账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科 技 处
社 科 处
2016年3月10日